该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,由鼓励、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。鼓励类目录主要包括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、装备及产品,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,助力碳达峰碳中和。其中,涉及环保行业的鼓励类项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、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